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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03-01

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公告第8号 根据《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8号)规定,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定于2021年5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安排公告如下:一、考试科目与大纲(一)考试科目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3.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二)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二、考试时间(一)初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科目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8:30-11:3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14:30-17:3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二)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三)2021年6月15日前和6月22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分别公布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三、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四)本公告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五)本公告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四、报名与考试地点(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二)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三)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五、报名方式及流程(一)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二)2020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为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时间,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于2020年11月6日前,公布本地区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考生应在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本地区报名日期内,完成考试报名确认及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名确认及交费成功后,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三)2021年4月16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起止日期。考生应在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本地区准考证打印起止日期内,打印本人准考证,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四)考生应按要求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五)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考生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六、其他事项(一)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二)考生应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并积极配合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单位的防控工作。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03-01

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公告第10号 根据《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定于2021年9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安排公告如下:一、考试科目与大纲(一)考试科目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二)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二、考试时间(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科目9月4日至6日8:30-11:15中级会计实务13:30-15:45财务管理18:00-20:00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二)2021年10月20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三、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三)本公告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四)本公告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四、报名与考试地点(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二)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三)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五、报名方式及流程(一)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二)2021年3月10日至3月31日,为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时间,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于2021年1月31日前,公布本地区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考生应在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本地区报名日期内,完成考试报名确认及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名确认及交费成功后,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三)2021年8月1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起止时间。考生应在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本地区准考证打印起止日期内,打印本人准考证,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四)考生应按要求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五)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考生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六、其他事项(一)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二)考生应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并积极配合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单位的防控工作。

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2021-03-01

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二、报名程序https://cpaexam.cicpa.org.cn(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20每天8:004月3-5日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联系报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省级注协)指定机构(详见网报系统中有关各省报名信息)咨询办理。1. 首次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认证,原则上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持国(境)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的毕业于8:00)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3. 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s期间所报考科目、考区、相关报名信息,报名费不予退还。三、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1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2四、考试方式另外,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和新注音输入法仅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使用。专业阶段考试:1月(星期五)-    15:00税法1010经济法2028日08:300    审08:300    财务成本管理)-0(19:00年 2911: 13:00019:00 经济法(第二场)1年8月28日(星期六)   -117:30     (二)考试地点(三)关于在部分考区实施会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四个科目两场考试考虑到参加会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四个科目考试考生人数较多,考点和机位非常紧张,为优化考点和机位资源,拟在部分考区实施会计、税法同一科目的请广大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场次和时间参加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登录网报系统下。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全科合格证书由考生在成绩发布之日起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专业阶段1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2九、专业阶段考试免试(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在中注协官网“CPA考试”专栏查阅),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四)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考生,可在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复核申请,中注协将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复核工作。http)及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cpaks@cicpa.org.cn88250110和010--

云南省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通告

2020-06-16

                                  2020年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考试练习题库-50元/科(点击进入购买)                                 2020年注册会计师培训班学费低至300元/科(免费试听-点击进入试听)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将云南省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0年4月1-30日(每天08:00-20:00,4月4-6日清明节假期除外),点击进入网报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首次报名人员需进行注册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变动,应当重新填写。 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云南注协)指定地点(详见通告结尾处)进行现场采集。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不能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云南注协查询办理。 (二)资格审核 1.首次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认证,原则上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持国(境)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云南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认证,将由中注协于8月14日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持国(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3-14日(每天0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云南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2.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按要求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者到云南注协指定地点进行审核。 3.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三)交费 1.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2.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42号),考试报名费标准为专业阶段考试每科100元人民币,综合阶段考试200元人民币(试卷一、试卷二各100元)。 3.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30日20:00。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4.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于8月17日后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 5.已交费报名人员,可在报名交费结束后第二天起至准考证打印结束前向云南注协索取考试报名费收据。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考试范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20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20年)》确定的考试范围。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考生可选择使用仅限于考试系统支持的输入法及其功能,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另外,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和新注音输入法仅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使用。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考试: 2020年10月11日 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2020年10月11日(适用于部分考区) 08:30-11:30  会计(第一场) 13:00-15:00  税法(第一场) 16:30-18:30  经济法(第一场) 2020年10月17日 08:30-11:30  会计(第二场) 13:00-15:00  税法(第二场) 17:00-19:00  经济法(第二场) 2020年10月18日 08:30-11:00  审计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00-19:0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二)考试地点 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昆明市。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昆明、昭通、曲靖、玉溪、保山、楚雄、红河、文山、大理、德宏、临沧11个考区。 (三)鉴于参加会计、税法、经济法考试的考生日益增多,部分考区的考点和机位较为紧张,为优化相关考区的考试机位资源,云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云南考办)将根据报名及机位准备情况统筹安排考生参加相关场次的考试,每位考生只允许参加一场考试,请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参加考试。第一场考试时间定于2020年10月11日,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六、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于9月15-30日、10月9-10日(每天0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七、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于12月下旬登录网报系统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由考生自行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全科合格证书由考生在成绩发布之日起45个工作日后到综合阶段考试报考所在地方考办申领。 八、考试辅导教材 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20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20年)》,组织编写专业阶段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试题汇编,以及经济法规汇编,由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自愿购买。 九、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执行。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注协官网“CPA 考试”专栏查阅),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三)中 注 协 开 通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试 机 考 练 习 网 站(http://cpademo.cicpa.org.cn)。报名人员可登录练习,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具体开通时间另行公告。 (四)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中注协将通过网报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中注协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 cpaks@cicpa.org.cn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中注协电话 010-88250110和010-88250119(工作日08:00-11:30,13:00-17:00)或云南注协0871-63957215。 (七)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4月1-30日(工作日)。 2.现场资格审核地点:需现场审核的报名人员只能前往报名时所选考区包含的指定资格审核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能跨考区进行资格审核。例:某报名人员选择大理考区,只能在大理考区下含的大理州、丽江市、迪庆州资格审核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1)昆明考区(含昆明市) 昆明市资格审核地点:昆明市财政局会计处(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4楼404室,电话:0871-64108603、64105559);云南注协考试培训组(昆明市华山南路130号3011室,电话:0871-63957215)。 (2)昭通考区(含昭通市) 昭通市资格审核地点:昭通市财政局会计科(昭通市昭阳区迎丰路50号,电话:0870-2158811。 (3)曲靖考区(含曲靖市) 曲靖市资格审核地点:曲靖市财政局会计科(曲靖市麒麟南路253号212室,电话:0874-3115979)。 (4)玉溪考区(含玉溪市、普洱市、西双版纳州) 玉溪市资格审核地点:玉溪市财政局会计考试办公室(玉溪市聂耳路35号市财政局5幢201室,电话:0877-2025007、2022949)。 普洱市资格审核地点:普洱市财政局会计科(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67号,电话:0879-2165936)。 西双版纳州资格审核地点:西双版纳州财政局会计科(景洪市勐泐大道67号,电话:0691-2122459)。 (5)保山考区(含保山市、怒江州) 保山市资格审核地点:保山市财政局会计科(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2号楼A座1717室,电话:0875-2216442)。 怒江州资格审核地点:怒江州财政局会计科(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新区,电话:0886-3623090)。 (6)楚雄考区(含楚雄州) 楚雄州资格审核地点:楚雄州财政局会计科(楚雄市鹿城北路25号,电话:0878-3123668)。 (7)红河考区(含红河州) 红河州资格审核地点:红河州财政局会计科(蒙自市凤凰路8号,电话:0873-3732526、3743541) (8)文山考区(含文山州) 文山州资格审核地点:文山州财政局会计科(文山市瑞禾路131号,电话:0876-2185123、2184727)。 (9)大理考区(含大理州、丽江市、迪庆州) 大理州资格审核地点:大理州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大理州财政局一楼,电话:0872-2316229)。 丽江市资格审核地点:丽江市财政局会计科(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862号,电话:0888-5161476)。 迪庆州资格审核地点:迪庆州财政局会计监督科(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长征大道34号,电话:0887-8222038)。 (10)德宏考区(含德宏州) 资格审核地点:德宏州财政局会计科(芒市勇罕街10号,电话:0692-2121334)。 (11)临沧考区(含临沧市) 资格审核地点:临沧市财政局会计科(临沧市临翔区旗山路538号,电话:0883-2147833、2147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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