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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税务师报名条件

2022-05-27

2022年税务师报名条件  2022年税务师报名条件,具体如下:(一)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1.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2.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二)特殊情况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1.被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取消登记的税务师,自取消登记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2.以前年度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因违纪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2022年免试申请与审核:(一)免试条件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相应科目:1.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2.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二)免试申请1.报名期:2022年5月10日10:00至6月30日17:00。 补报名期:2022年8月5日10:00至8月10日17:00。2. 免试申请:(1)首次申请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进入“免试申请”页面,逐项填写个人信息。申请免试须上传本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电子图片,请提前准备清晰可辩的正面、反面照片。(2)(2)已申请并经审核通过的,继续有效。(三)免试资格审核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与评价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核。审核时间约5个工作日。2023年成泽教育全国初级会计、中级会计、注会、税务师考试课程推荐中级会计免费试听、满意再报名、7天无理由退推荐  初级会计免费试听、满意再报名、7天无理由退推荐  注会免费试听、满意再报名、7天无理由退推荐  税务师免费试听、满意再报名、7天无理由退

2022年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

2022-05-27

 2023年成泽教育全国初级会计、中级会计、注会、税务师考试课程推荐中级会计免费试听、满意再报名、7天无理由退推荐  初级会计免费试听、满意再报名、7天无理由退推荐  注会免费试听、满意再报名、7天无理由退推荐  税务师免费试听、满意再报名、7天无理由退2022年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2022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22〕第14号 根据《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现将2022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1.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2.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1.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被取消登记,自取消登记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2.以前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中因违纪违规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二、报名时间(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10:00至7月8日17:00。(二)补报名时间:2022年8月5日10:00至8月16日17:00。报名人员请于截止日期前完成报名流程,逾期将无法办理。三、报名程序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ksbm.ecctaa.cn,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点击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www.cctaa.cn)的 “税务师考试”栏目,或者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的“考试服务”进行报名。(一)首次报名人员报名首次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后,应首先完成实名注册,然后按报名指引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最近一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选定报考科目并完成交费。有工作年限要求的报名人员应填写工作履历。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最近一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宽295像素,高413像素,此照片将被用于准考证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报名期截止后不得更换照片。(二)非首次报名人员报名非首次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核对个人信息。进入“信息采集”页面,逐项按要求核对、填写,如信息有变动的,应更正更新。选定报考科目并完成交费。(三)交费1.考试费标准:每科人民币93元。2.支付方式:提供支付宝、微信两种支付方式。3.支付时间:2022年5月10日10:00至7月10日24:00;2022年8月5日10:00至8月18日24:00。报名人员应于截止时间前完成交费。4.报名期内(2022年5月10日10:00至7月8日17:00)已交费报名人员可申请退费,报名期结束后报名费原路退回,逾期不再受理退费申请。报名期结束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试费不予退还。(注:补报名期间2022年8月5日10:00至8月16日17:00不受理退费申请)(四)报名完成1.报名完成后,报名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及报名信息表。2.报名完成后,在补报名期间报名人员可增加或调整报考科目,不可调减报名科目,不受理退费申请。(五)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1.暂未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学历(学位)的本科应届生,应在“是否在校生”处选择 “是”,并填写相关信息。2.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学历证书编号栏应填写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编号。3.学历证书遗失、损毁的报名人员,报名前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入学信档案查询本人学历信息;查询不到的,应向学信网或相关受理机构申请学历认证报告。4.先工作后入学的成人、自考等相关专业大专应届毕业生,应填写工作履历。四、免试申请(一)申请条件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相应科目:1. 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2. 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免试人员应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二)申请时间申请期:2022年5月10日10:00至6月30日17:00。补申请期:2022年8月5日10:00至8月10日17:00。(三)申请程序(1)首次申请,登录“报名系统”,进入“免试申请”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信息页电子图片。(2)已申请并经审核通过的,继续有效。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核。审核时间约5个工作日。五、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一)考试科目《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二)考试大纲《2022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审定,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布。(三)考试用书根据《2022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用书由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专家委员会编写,由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预计5月中旬公开发行。报名人员可通过中税协官方授权书店、中国税务出版社微店、各地新华书店、京东、当当网等正规渠道购买正版教材。六、考试方式、考试时间、考试城市(一)考试方式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即微软拼音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不提供手写板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二)考试时间2022年11月19日: 09:00—11:30 税法(一) 13:00—15:30 税法(二) 16:30—19:0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2022年11月20日: 09:00—11:30 财务与会计 14:00—16:30 涉税服务实务(三)考试城市具体考点城市信息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七、准考证、考试成绩、资格证书(一)准考证打印考试报名人员应于2022年11月14日10:00至11月20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未完成报名流程的报名人员,不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报名期内已选择退费的科目不在准考证上显示。注:应试人员需持身份证原件和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不可持电子身份证和电子准考证参加考试。(二)考试成绩认定1.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自2022年度起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140分)的60%(84分)。2.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考试成绩查询公告后,应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打印成绩单。3.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人员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免试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4.根据有关文件,因疫情影响无法参加2021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三)职业资格证书申领1.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资格证书申领公告后,已全科考试成绩合格(含免试)的全科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完成证书申领程序。2.为保障军队院校或2001年(含)前取得本公告第一条相关学历的全科合格人员能顺利完成证书申领工作,请上述有关人员登录学信网或到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受理机构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妥善留存。3.经审核,符合领证要求的全科合格人员可取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4.推行使用电子证书,电子证书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持证人员届时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点击“证书查验”查询并下载。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的效力。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报考事宜(一)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参加考试的相关问题1.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可以自愿选择在内地城市或在香港考试。2.选择在内地考区考试的人员,考试报名程序按本公告规定执行。3.选择在香港地区考试的人员须按以下程序报名:(1)在2022年5月10日10:00至2022年6月21日17:00或 2022年8月5日10:00 至8月11日17:00之间将填写好的报名信息表电邮香港税务学会审核(报名信息表见附件)。联系方式:电话:852-28100438email:tihkadm@tihk.org.hk(2)报名人员报名资格现场审核事项委托香港税务学会承办。(3)每科考试费¥900元。报名人员现场审核报名资格时直接交香港税务学会。(4)报名人员可在公告统一规定的日期内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5)应试人员凭核发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香港考区指定考场应试。(6)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地区居民,可申请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经审核通过者,可免试该科目,考试成绩管理为四年有效滚动。(二)台湾地区居民参加考试的相关问题台湾地区居民参加考试的人员按照本公告执行(第八条第一项除外)。九、其他注意事项(一)报名人员应阅读《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知》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并遵守有关规定。(二)报名条件与免试条件中所涉工作年限和取得毕业证书时限的默认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三)鉴于疫情防控要求以及考虑到可能出现的疫情风险,请报名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地,减少不必要的流动。建议报名人员按工作地、居住地就地或省内就近报名参加考试。应试人员须根据考试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要求,遵守并配合落实相关规定,不符防疫规定者无法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四)考试费发票:报名人员应在交费前正确填写开票信息,发票将于报名期结束后开具。(五)考试问题咨询1.报名人员可在“报名系统”首页“问题解答”栏,查询问题解答。2.报名人员可在“报名系统”首页询问“在线客服”咨询。3.热线咨询:021-61651875、4000033955(工作日9:00—17:00)。(六)考试投诉1.电话投诉: 010-8375 5892(工作日9:00—17:00)。2.邮件投诉:ksb@cctaa.cn(七)特别提醒1.考试报名人员应按本公告规定的办法登录“报名系统”,切勿通过其他陌生链接登录,防止个人信息泄露。2.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报名人员切勿轻信虚假宣传,谨慎选择社会培训,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或被诈骗。3.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及个人举办相关考前培训,报名人员应防范不法分子的各类诈骗活动。中税协将协助公安机关打击以“保过”、“真题”、“查分、改分”为幌子的违法犯罪活动。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 2022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zip附件2 香港、澳门地区居民报名人员信息表填写说明.doc附件3 香港、澳门居民报名信息表.doc附件4 中税协考试报名系统考生信息修改申请表.doc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4月28日 

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03-01

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公告第8号 根据《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8号)规定,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定于2021年5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安排公告如下:一、考试科目与大纲(一)考试科目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3.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二)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二、考试时间(一)初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科目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8:30-11:3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14:30-17:3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二)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三)2021年6月15日前和6月22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分别公布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三、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四)本公告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五)本公告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四、报名与考试地点(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二)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三)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五、报名方式及流程(一)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二)2020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为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时间,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于2020年11月6日前,公布本地区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考生应在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本地区报名日期内,完成考试报名确认及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名确认及交费成功后,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三)2021年4月16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起止日期。考生应在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本地区准考证打印起止日期内,打印本人准考证,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四)考生应按要求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五)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考生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六、其他事项(一)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二)考生应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并积极配合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单位的防控工作。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03-01

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公告第10号 根据《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定于2021年9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安排公告如下:一、考试科目与大纲(一)考试科目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二)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二、考试时间(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科目9月4日至6日8:30-11:15中级会计实务13:30-15:45财务管理18:00-20:00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二)2021年10月20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三、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三)本公告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四)本公告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四、报名与考试地点(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二)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三)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五、报名方式及流程(一)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二)2021年3月10日至3月31日,为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时间,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于2021年1月31日前,公布本地区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考生应在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本地区报名日期内,完成考试报名确认及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名确认及交费成功后,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三)2021年8月1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起止时间。考生应在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本地区准考证打印起止日期内,打印本人准考证,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四)考生应按要求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五)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考生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六、其他事项(一)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二)考生应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并积极配合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单位的防控工作。

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2021-03-01

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二、报名程序https://cpaexam.cicpa.org.cn(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20每天8:004月3-5日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联系报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省级注协)指定机构(详见网报系统中有关各省报名信息)咨询办理。1. 首次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认证,原则上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持国(境)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的毕业于8:00)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3. 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s期间所报考科目、考区、相关报名信息,报名费不予退还。三、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1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2四、考试方式另外,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和新注音输入法仅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使用。专业阶段考试:1月(星期五)-    15:00税法1010经济法2028日08:300    审08:300    财务成本管理)-0(19:00年 2911: 13:00019:00 经济法(第二场)1年8月28日(星期六)   -117:30     (二)考试地点(三)关于在部分考区实施会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四个科目两场考试考虑到参加会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四个科目考试考生人数较多,考点和机位非常紧张,为优化考点和机位资源,拟在部分考区实施会计、税法同一科目的请广大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场次和时间参加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登录网报系统下。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全科合格证书由考生在成绩发布之日起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专业阶段1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2九、专业阶段考试免试(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在中注协官网“CPA考试”专栏查阅),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四)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考生,可在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复核申请,中注协将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复核工作。http)及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cpaks@cicpa.org.cn88250110和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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