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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03-01

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公告第8号 根据《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8号)规定,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定于2021年5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安排公告如下:一、考试科目与大纲(一)考试科目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3.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二)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二、考试时间(一)初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科目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8:30-11:3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14:30-17:3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二)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三)2021年6月15日前和6月22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分别公布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三、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四)本公告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五)本公告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四、报名与考试地点(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二)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三)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五、报名方式及流程(一)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二)2020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为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时间,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于2020年11月6日前,公布本地区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考生应在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本地区报名日期内,完成考试报名确认及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名确认及交费成功后,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三)2021年4月16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起止日期。考生应在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本地区准考证打印起止日期内,打印本人准考证,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四)考生应按要求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五)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考生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六、其他事项(一)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二)考生应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并积极配合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单位的防控工作。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03-01

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公告第10号 根据《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定于2021年9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安排公告如下:一、考试科目与大纲(一)考试科目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二)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二、考试时间(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科目9月4日至6日8:30-11:15中级会计实务13:30-15:45财务管理18:00-20:00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二)2021年10月20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三、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三)本公告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四)本公告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四、报名与考试地点(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二)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三)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五、报名方式及流程(一)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二)2021年3月10日至3月31日,为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时间,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于2021年1月31日前,公布本地区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考生应在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本地区报名日期内,完成考试报名确认及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名确认及交费成功后,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三)2021年8月1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起止时间。考生应在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本地区准考证打印起止日期内,打印本人准考证,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四)考生应按要求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五)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考生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六、其他事项(一)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二)考生应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并积极配合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单位的防控工作。

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2021-03-01

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二、报名程序https://cpaexam.cicpa.org.cn(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20每天8:004月3-5日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联系报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省级注协)指定机构(详见网报系统中有关各省报名信息)咨询办理。1. 首次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认证,原则上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持国(境)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的毕业于8:00)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3. 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s期间所报考科目、考区、相关报名信息,报名费不予退还。三、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1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2四、考试方式另外,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和新注音输入法仅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使用。专业阶段考试:1月(星期五)-    15:00税法1010经济法2028日08:300    审08:300    财务成本管理)-0(19:00年 2911: 13:00019:00 经济法(第二场)1年8月28日(星期六)   -117:30     (二)考试地点(三)关于在部分考区实施会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四个科目两场考试考虑到参加会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四个科目考试考生人数较多,考点和机位非常紧张,为优化考点和机位资源,拟在部分考区实施会计、税法同一科目的请广大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场次和时间参加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登录网报系统下。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全科合格证书由考生在成绩发布之日起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专业阶段1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2九、专业阶段考试免试(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在中注协官网“CPA考试”专栏查阅),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四)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考生,可在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复核申请,中注协将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复核工作。http)及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cpaks@cicpa.org.cn88250110和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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